盘后28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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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0:51:2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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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 长安汽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安汽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2026年3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份、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本次回购A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16元/股。公司本次回购B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17港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本次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经测算,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17.1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7.04元/股,回购B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6.17港元/股调整为不超过6.04港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5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3日、2026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筹划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28)、《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5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1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5,051,82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6941%,具体情况如下:回购A股股份77,262,5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794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0.3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8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37,148,791.6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B股股份137,789,3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0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03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0港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80,600,470.25港元(不含交易费用),折合人民币411,365,166.51元(按2026年10月30日港币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85594折算)。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亿帆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亿帆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4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1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0%,最高成交价为11.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4元/股,成交均价为10.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430.6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普洛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普洛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60),若公司在本次回购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20元/股(含)调整为19.8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10月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720,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最高成交价为19.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0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5,910,596.9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并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资金安排,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盈峰环境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盈峰环境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22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实施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2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17元/股(含)。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11月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42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最高成交价为8.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8,250,510.82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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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14.22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东山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山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或其他合法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3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67.04元/股。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367.04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54.49-81.73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30%-0.045%。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2026-036、037、03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312%,最高成交价为200.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2.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4,7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微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微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4日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
首次实施回购前,公司实施完成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2026年8月26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41.8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19日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2026年8月2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31日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2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926%,最高成交价为2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50,064.6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41.8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海利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利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0日收盘,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3,952,0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2%,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6元/股,成交金额为173,900,343.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在2026年7月15日存在四笔回购委托单于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提交申报的情况,但最终均未成交。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回购的其他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在回购期限内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00:20 国联民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联民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8/11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1亿元~2亿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148.00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20%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0,014.86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8.44元/股~8.9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为人民币1亿元(含),上限为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A股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6号)。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A股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1,148.00万股,已回购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8.9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14.8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A股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A股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华明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明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96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10月9日、2026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号)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号)。
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22.96元/股调整为22.70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459,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744%,最高成交价为19.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5,951,22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雷柏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雷柏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已就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依法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0日、2026年5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28%,最高成交价为16.5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3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49,591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天元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元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中回购股份用途的约定,同意公司在出售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10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售窗口期,则不出售),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含本数),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3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部分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部分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于2024年3月2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部分的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400,000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192,783.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截至2024年10月10日,公司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部分的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1,950,000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983,123.00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公司前述股份回购计划已于2024年10月10日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2,350,000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3%,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9,175,906.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及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本次计划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出售本次计划出售的已回购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出售计划,本次出售计划对应的时间、数量、价格也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00:20 世龙实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世龙实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7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9%,最高成交价为10.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89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新和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和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区间为30,000万元-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5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8,292,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98%,最高成交价为29.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98元/股,成交金额为228,962,660.3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远望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远望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事项概述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8.62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38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7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6.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4,718,154.4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威海广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威海广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0日至2027年04月19日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0,64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0%),出售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集中竞价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未出售已回购股份。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00:20 永贵电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贵电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且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4.94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12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014,435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5%;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009,62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10,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127%,最高成交价为1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6,579,31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博俊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俊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6.25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2026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2026年9月7日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2026年9月21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4)、2026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2,130,000 0.49%
方式实施回购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本次回购成交的
最高价为16.86元/股,最低价为15.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150,0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新天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天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之约定用途,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8,426,6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实施期限为自出售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6年8月10日至2027年2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3
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以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予以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截至2024年5月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426,694股,最低成交价为2.48元/股,最高成交价为3.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4,064,770.39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为2.9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026 10 31 2,000,00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回购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31%,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8,961,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4.54元/股,成交最低价为4.38元/股,成交均价为4.48元/股。
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出售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实施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2、公司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00:20 达瑞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达瑞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5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0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最高成交价为5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992,968.9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20 中红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红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红普林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436,202股(占总股本的0.33%),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出售期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3日至2027年4月2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稳定股价的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此次回购为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此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截至2023年12月27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已实施完毕。共计回购股份数为593,647股,最高成交价为15.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75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8,955,72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14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稳定股价的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此次回购为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此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截至2024年6月13日,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用于稳定股价方案已实施完毕。共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42,555股,最高成交价为13.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35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25,867.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本次集中竞价出售回购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未出售已回购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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