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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28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0:51:21 中财网

【00:30 金达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达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6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13,781,487 2.26%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
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7.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0,876,782.43(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恩捷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恩捷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3.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122号)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123号)。

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实施了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175号)。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9 —— “ ”

第 号 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此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93.00元/股(含)调整为92.59元/股(含),回购股份2026 10 20
价格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293,400股,占公司截至2026年10月31日总股本的0.23%,最高成交价为53.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5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12,507,791.23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旷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旷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78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66,4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68%,最高成交价为5.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1,159,822.3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8.78元/股。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百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2,380,952股至4,761,904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6月25日起至2027年6月2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42,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5.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1元/股,成交总金额23,987,4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结合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姚记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姚记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姚记科技”)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1日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详细内容见公司2026年5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35,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此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20.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542,79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宏润建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宏润建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2024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 年期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9日至2027年4月28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12,467,010股(含),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1%。出售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集中竞价出售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未出售已回购股份。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00:30 立讯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立讯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讯精密”)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96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86.96 /
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8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2月12日生效。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指引》《回购报告86.80 /
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66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7月20日生效。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内进行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指引》《回购报86.66 /
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5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6年10月22日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A 17,665,380 0.23% A
购公司 股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占公司 股总股
本的比例为0.24%,最高成交价65.00元/股,最低成交价50.14元/股,成交总金额999,915,944.1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86.5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四川双马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川双马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回购期限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当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本次首次回购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1,44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最高成交价为21.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7,207,224.76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及法律法规要求。

2、前次回购实施结果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该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该次回购股份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219,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最高成交价为17.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8,252,176.26元(不含交易费用)。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44)。

3、本次和前次累计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和前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662,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21.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3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5,459,401.02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相关既定方案及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交易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的回购行为符合以下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00:30 柳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柳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26年7月24日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基于公司对未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和长期内在价值稳健增长的坚定信心,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向公司长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72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柳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柳工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公告》、《柳工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及《柳工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46、2026-48、2026-60、2026-6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566,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最高成交价为8.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66元/股,成交总额为99,988,338.5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国城矿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城矿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6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按照本次回购价格上限45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6,666,667-13,333,3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1.13%。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1,21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2.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3,060,632.6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金风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风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A股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2026年4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并经2026
年5月26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A股
类别股东会议、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2026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
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6年第一次H股类
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不超过12个月。回购的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具体
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84元/股(含)。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2026年8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鉴于
公司计划于8月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A股股份回购
价格上限将由人民币39.84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39.6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8月7日起生效。

2026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
公告》,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5,671,1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2026年10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A股股份1,689,1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截
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4,705,71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5%,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24.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4.41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24,731,436.2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
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三花智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花智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2026年中期A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即自2026年9月30日起公司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9.88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A 6,102,222 0.1450%
方式回购公司 股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3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17,953,006.8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A股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真爱美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真爱美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真爱美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6年10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最高成交价为31.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374,44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格林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格林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0,000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6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取得了中国工商2026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公司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0.6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57元/股(含)。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4日、2026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2026-053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关于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96,1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5,037,309.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下限,未超过资金总额上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积极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华源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源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40.00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2,5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5%;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25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完毕,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7)。

2026年8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367%,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20.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0.37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492,6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26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4,41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3283%,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26.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18.0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98,025,04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40.00元/股。公司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目前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浩物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浩物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日、4月23日分别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6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的《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7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号),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二〇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2号)。

2026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司已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2026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28号)。

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7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62%,最高成交价为4.3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258,09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中天精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天精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基本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10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和/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4.51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5)。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正在推进回购专户开户等股份回购的准备工作,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将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00:30 东鹏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鹏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95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06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最低成交价为4.30元/股,最高成交价为4.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9,163,88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该回购专项贷款按照回购实施进度分次提款到位。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和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30 三维通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维通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5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暂未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00:30 领益智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领益智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0元/股(含本数)。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6年3月28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000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19日。公司根据《回购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1.1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1.08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2026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变,仍为21.08元/股。按调整后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人民币8亿元(含)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1.0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7,950,6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按调整后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人民币4亿元(含)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1.08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975,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相应调整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0)。

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6年半年度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000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9月8日。公司根据《回购报告书》及利润分配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1.0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1.06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6年9月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1,560,2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最高成交价为14.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65元/股,成交金额为539,082,939.3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回购报告书》;
(二)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回购金额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三)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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