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3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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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1月03日 22:00:2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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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0 四川长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川长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5/9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6月26日~2026年6月25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人民币25,000万元~5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756,300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164%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7,469,047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9.69元/股~9.97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分别于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收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95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5年7月18日(本次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生效。
以上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1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临2025-049号)、《四川长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5-054号)及《四川长虹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临2025-056号)。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10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为550,0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0119%,回购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97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9.90元/股,回购金额为人民币5,47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56,3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0164%,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97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9.6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69,04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0 美芯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芯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1/18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1月16日~2026年1月15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2,500万元~5,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393,700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2495%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995.47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30.12元/股~41.525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9.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93,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11,536,629股的比例为1.249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1.525元/股,最低价为30.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54,672.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5 泰山石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山石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于2025年4月23日、2025年5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3,5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9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
年5月28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25)。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5 京东方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京东方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4月18日、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并于2025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5-045)。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
股份方案的公告》,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6.11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6.06元/股。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
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A股数量为174,762,200股,
占公司A股的比例约为0.475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671%,
本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4.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4元/股,支付总金额为703,895,957.6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5 塔牌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塔牌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回购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分别于2025年9月3日、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2025-044),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轮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11.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131%,最高成交价为8.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6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4,085,7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8.47元/股,未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
1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轮回购方案,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5 广宇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宇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06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最高成交价为3.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82851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已实施的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0 科捷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捷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1/22,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龙进军先生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10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5,000万元~3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2,049,649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6.6628%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36,648,900.55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9.64元/股~15.84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银行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77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6)。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7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3.7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5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三期股份回购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049,649股,占公司总股本180,849,167股的比例为6.662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84元/股,最低价为9.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648,900.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0 精智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精智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3/12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5,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56.9149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61%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016.70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0.53元/股~75.19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3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自2025年3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6.914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5.19元/股,最低价为60.5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16.7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3.64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到1.74%,其中106.7328万股为公司前次回购计划实施期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截至10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2.5万股股票已非交易过户至“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1.1477万股股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0 致欧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致欧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1、截至2025年10月31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905,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2%,最高成交价为20.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82元/股,成交金额为50,001,6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213,500股股票,已于2025年10月17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1,213,500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0%,过户价格为11.8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0 城投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城投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8/30,由董事会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8月28日~2025年11月27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0.5亿元~1亿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0,537,700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
比例 | 0.42%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0,000,147.82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64元/股~4.85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
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2025年9月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上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
2025-035)及《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
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10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2%,
最高成交价为4.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4元/股,成交金额
为50,000,147.82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10月31
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5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最高成交价为4.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4元/股,
成交金额为50,000,147.8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情况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5 九典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典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8元/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180,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4%,最高成交价为18.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31,24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
后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结合市场情况适时推进股份回购工作,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5 达瑞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达瑞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币种下同)且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74.30元/股(含本数,调整后),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等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6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最高成交价为65.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001,069.7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5 聚光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聚光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7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公司已取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浣纱支行出具的《交通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500万元的贷款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8%,最高成交价为20.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8元/股,成交总金额106,994,18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5 盈趣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盈趣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2024 9 9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年 月 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 2024 8 22 2024 9 1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和 年 月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
2024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2024-082 2024
告编号: ),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7.00元/股(含)调整为16.87元/股(含)。
2025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增加自筹资金。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不超过人11,000 3
民币 万元,贷款期限 年,该贷款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2025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6.87元/股(含)调整为16.58元/股(含)。
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6.58元/股(含)调整为23.00元/股(含),并同时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调整至2026年3月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45,6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104%,最高成交价为14.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3,593,694.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5 贝因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贝因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9.06 /
回购价格不超过 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11.2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 30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41,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94%,最高成交价为7.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6,341,385.9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5 中通客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通客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52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
例为1.1%,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元/股,最低价为10.49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9,986,694.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5 锡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锡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21.19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3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25%,最高成交价为19.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74元/股,成交金额为7,005,3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的时间、股份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择机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5 神火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神火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
月30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420,3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8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9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4,978,767.9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
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
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5 嘉美包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美包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9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3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7元/股(含)。
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486,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5%,最高成交价为3.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6元/股,成交金额为75,000,20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5 三花智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花智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具体关于回购股份的信息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6.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75元/股。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5.75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60.00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2个月,延期至2026年2月2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93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0%,最高成交价为4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6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5,983,338.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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