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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23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11月03日 22:00:22 中财网

【17:05 恒达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达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6.34元/股(含本数)调整至35.37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6日起由
35.37元/股调整为35.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21,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47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9.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110,33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东宝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宝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5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生物”或“公司”于年1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成交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等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73,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812%,最高成交价为5.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6,110,0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 )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实朴检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实朴检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该部分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4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第二期)价格上限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22.4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2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8日、2025年1月13日、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第二期)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3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77%,最高成交价为3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1,723,03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回购报告书(第二期)的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内容,具体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海利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利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完成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6.00元/股调整为5.83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收盘,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4,895,8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6元/股,成交金额为153,991,193.0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合计2,837万股公司股票已用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综上,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525,87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15%。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在2025年3月5日回购过程中存在误操作,上述已回购股份中的35万股于集合竞价委托成交。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回购的其他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在回购期限内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7:05 杰瑞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杰瑞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9.0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5月23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49.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8.31元/股(含)。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9月24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48.3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8.16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032、2025-039、2025-067号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8.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67元/股,成交金额106,229,502.5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2025年9月24日前的回购价格未超过48.31元/股,2025年9月24日(含)后的回购价格未超过48.16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众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众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25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46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了5,802,8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0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为44,619,397.9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迎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迎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3月19日~2026年3月18日
预计回购金额6,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748,525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99%
累计已回购金额54,153,998.2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31元/股~7.9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1)以及2025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3)。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48,52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9%,成交的最高价为7.94元/股(除权除息后价格),最低价为4.31元/股(除权除息前价格),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4,153,998.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联创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创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2月10日~2026年2月9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863,4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109%
累计已回购金额104,635,782.7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3.44元/股~62.0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6月25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9.9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与2025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005、2025-009、2025-04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未回购股份,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3,4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0.4109%,购买的最高价为62.00元/股,最低价为53.4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4,635,782.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盛天网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天网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价格的上限为人民币20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市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47,6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0%,最高成交价为13.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1,826,92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三诺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诺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5 2 20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者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15,000 30,000
币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部分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6月13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相关约定,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34.00 / 33.78 /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4日、2025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2025-054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及回购股份进展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27,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2%,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1.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9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9,091,595.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芯瑞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芯瑞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741,84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3%;若按回购金额下限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370,92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3日、2025年 4月 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0日起由不超过26.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26.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7,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41%,最高成交价为19.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7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721,901.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华培动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培动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9/18,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怀磊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9月17日~2026年9月16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9.5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9%
累计已回购金额1,585.7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73元/股~16.0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42元/股,回购期间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2025年10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7)及《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首次回购。2025年10月1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的《上海华培数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9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6.0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5.73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85.74万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海正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正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5/1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12日~2026年5月11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115,0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1%
累计已回购金额56,991,52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92元/股~10.5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千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29号),已登载于2025年5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购买的最高价为10.55元/股、最低价为10.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100,13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0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1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购买的最高价为10.55元/股、最低价为8.9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56,991,520.00
额为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恒瑞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瑞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8/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8月20日~2026年8月19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0万元~20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791.88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2%
累计已回购金额53,542.7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2.90元/股~70.0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A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8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20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13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34.64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69.81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62.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2,002.3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91.88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70.0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62.9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3,542.7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微导纳米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微导纳米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1/15,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磊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14日
预计回购金额4,000万元~8,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901,842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3%
累计已回购金额79,526,891.9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3.66元/股~30.7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2.7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和2024年11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3)。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2024年第二期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7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2.7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901,842股,占公司总股本461,157,283股的比例为0.63%,购买的最高价为30.70元/股、最低价为23.6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9,526,891.9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5 兖矿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兖矿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5年10月31日,A股回购进展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8/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8月29日~2026年8月28日
预计回购金额0.5亿元~1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回购H股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9日,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0.5-1亿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用途为公司股权激励,期限3年,若3年内上述股份未用于股权激励,则予以注销。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4亿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H股股份,每次回购H股价格不高于回购前5个交易日公司H股股票平均收市价的105%。回购期限将在下列较早的期限届满:(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2)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有关回购H股授权之日。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股份需在回购后10日内注销。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0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90元/股。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5年9月16日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A股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回购A股、H股股份,前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0 精锻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精锻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银行回购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2025年6月12日,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532,407,461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7,981,508股后的524,425,9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96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025年10月16日,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585,047,243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387,361股后的575,659,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人民币现金。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96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93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387,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045%,成交最低价格为8.37元/股,成交最高价格为12.84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10,053.90万元。

上述回购符合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0 长盈精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盈精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人民币35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59)。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高于回购股份方案确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35元/股(含)调整为5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2025年10月14日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之日起,公司持续进行了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9.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176.8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0 香山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香山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2025年5月6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35元/股(含)调整为34.90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9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90元/股,最低价为30.3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64,752,63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0 九安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安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资金,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53.5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回购方案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8,541,00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4%,最高成交价为40.88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6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42,861,997.9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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