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3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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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1月03日 22:00:2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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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 长虹华意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虹华意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分红派息,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025年7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762,1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最高成交价为7.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5,130,17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5 八亿时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八亿时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5/17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5月16日~2026年5月15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77,000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35%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3,367,414.68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7.69元/股~28.2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481,546股的比例为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20元/股,最低价为27.6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67,414.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5 禾迈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禾迈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10/30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10月29日~2026年10月28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0%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元/股~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5 古越龙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古越龙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年4月25日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含)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835.21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0133%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8,640.41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9.48元/股-10.5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83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
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1,835.21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133%,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0.5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9.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8,640.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5 奥美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美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2日、2025年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306,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379%,最高成交价为10.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3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618,607.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7:10 宁新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新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2024年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2024年已回购的股份835,493股,占公司总股本(93,093,400股)的0.90%。出售期间为本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出售2024年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在按照上述出售计划出售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遵守上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10 邦彦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邦彦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5/28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5月27日~2026年5月26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5,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533,288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3503%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999.95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7.39元/股~20.7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2,225,204股的比例为0.0037%,购买的最高价为18.19元/股、最低价为18.1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0.36万元。
截至2025年10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33,288股,占公司总股本152,225,204股的比例为0.3503%,购买的最高价为20.70元/股、最低价为17.3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99.95万元。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0 光格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光格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11,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姜明武先生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4月10日~2026年4月9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万元~2,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56.9105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8623%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334.71245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2.16元/股~30.4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6.7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光格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光格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9,105股,占公司总股本66,000,000股的比例为0.86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40元/股,最低价为22.1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71245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0 丛麟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丛麟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6/28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7月15日~2026年1月14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万元~4,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元/股~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0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2025年7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丛麟科技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三、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鉴于公司股价自2025年6月28日披露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至本公告披露日,每一交易日收盘价格均超过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即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且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因此公司目前尚未实施回购。
四、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承诺,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0 海正生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正生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8/29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8月28日~2026年2月27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万元~3,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900,000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937%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0,494,429.47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7.76元/股~15.98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36)2025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资金来源暨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02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2元/股(含)调整为17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长至2026年2月27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2,678,068股的比例为0.9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98元/股,最低价为7.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494,429.4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0 ST逸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逸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2/5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2月24日~2026年2月23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287,800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40%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77,578,807.08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5.44元/股~44.8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4日、2025年2月2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1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5日、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逸飞激光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0.03%(比例数据系四舍五入),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00元/股,最低价为32.3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0,936.0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8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95,162,608股的比例为2.40%(比例数据系四舍五入),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4.80元/股,最低价为25.4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578,807.0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德迈仕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迈仕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诺书>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暂未回购股份。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军信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军信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5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30日和2025年5月6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中的相关条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57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1.19元/股(含);回购数量由6,542,362股至9,813,542股调整为9,438,415股至14,157,621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3,603,1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0.46%,最高成交价为14.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2,125.2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舜禹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舜禹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9.80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1)。
因公司实施2024年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9.8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9.7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34,24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07%,最高成交价为1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86元/股,成交金额人民币64,971,781.90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年8月6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2,079,000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2,955,242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苏州规划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苏州规划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2.9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9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2.8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83,9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5%,最高成交价为23.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1,946,074.5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菲菱科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菲菱科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26元/股(含)。
本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完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2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9.2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6%,最高成交价为7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382,590.3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2
计划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富士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富士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36%,最高成交价为35.4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8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31,944,8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依米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依米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78元/股(含),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6%,最高成交价15.00元/股,最低成交价14.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6,025,470.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规则》《指引第9号》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万孚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孚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66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43,8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1.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84,707.7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一)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一)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未同时进行实施股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适时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5 力诺药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力诺药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22.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及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2.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共2,897,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1%,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1.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1,670,976.6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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