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5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9:13 天润工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润工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42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2月 5日、2023年 12月 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4)。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4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1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511,6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348%,最高成交价为 5.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935,803.5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 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3 顺丰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顺丰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进展 继 2024年 4月 26日完成 2024年内第 1期人民币 10亿元的回购方案后,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第 2期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自 2024年 4月 30日起开始实施回购。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771,358股,回购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758,008,350.88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43%,平均成交价为 36.49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37.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3.7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集合竞价;(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关于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及历史进展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30日、2024年 5月 6日、2024年 6月 1日、2024年 7月 2日、2024年 7月 20日、2024年8月 1日、2024年 9月 3日、2024年 10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13 国轩高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轩高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4.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21日实施完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4.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3.9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436,22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6%,最高成交价为21.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11元/股,支付金额为299,743,927.7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8 寒武纪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寒武纪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7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97.77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 2024年 10月末,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8 天合光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合光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进行回购。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571,315股,占公司总股本2,179,365,258股的比例为0.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13元/股,最低价为 15.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05,607,747.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金丹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丹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16元/股(含本数)。 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8日、2024年 3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至人民币 22.06元 /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79,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最高成交价为 15.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30,041,503.90元(不含交易税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中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2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8元/股(含),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515,091股至5,030,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6%至1.3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及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自2024年5月22日起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9.73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为2,534,212股至5,068,4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6%至1.3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10月31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377,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9%,最高成交价格13.5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9.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9,332,985.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 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 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捷邦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捷邦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方案 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0元/股(含);预计回购数量约为 50万股至 100万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19日、2024年 2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0.00元/股(含)调整至 39.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65,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65%,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37.5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23.4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596,885.0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志特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志特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万元且不超过 4,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12.03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1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45%,最高成交价为 11.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9,863,967.2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东利机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利机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保定市东利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月 2日、 2024年 2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4年 5月 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9.70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20元/股-0.2950001元/股≈19.70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生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4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7%,最高成交价为12.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2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7,118,973.6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数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浙江恒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浙江恒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 2,500万元且不超过 5,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36.50元/股(含本数)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在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19日和 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公司于 2024年 6月 7日实施了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价格上限即由不超过人民币 36.5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6.20元/股(含本数),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79,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7%,最高成交价为 25.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7,040,994.4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①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及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广立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立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广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0.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 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 2024年 5月 24日起回购价格上限由 80.00元/股调整为 79.5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日、2024年 5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告如下: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218,51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61%,最高成交价为 5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92元/股,成交总金额 139,645,445.9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 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富士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富士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自2024年6月12日起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39.40元/股(含本数)。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03,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578%,最高成交价为26.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6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3,603,044.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英杰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英杰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62.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10月份未进行回购。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93,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87%。最高成交价为43.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6,014.48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恒锋工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锋工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下限为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09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6.09元/股调整为35.8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99,97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1%,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2.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8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6,826,894.5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美农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农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美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23.0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17.3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20,665股,占公司当前股本的1.46%,最高成交价为16.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811,028.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回购股份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森鹰窗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森鹰窗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70%,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30%。若公司未能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和2024年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2、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且本次回购方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次回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918,60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08%,最高成交价为31.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9,990,439.6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永福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福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年 2月 23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4.59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自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即 2024年 7月 15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34.59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 34.49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7日、2024年 2月 27日、2024年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151,85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474%,最高成交价为 2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0,672,317.6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永杉锂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杉锂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含)-1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13.64元/股(含)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上市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回购数量为733.14万股-1,099.71万股,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的《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2,27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820%,成交的最低价格为6.2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8.0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87,975,740.0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3 威派格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威派格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经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于 2024年 6月 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9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威派格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0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止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77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5.43元/股,最低价为 4.6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971,0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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