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5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7:03 领益智造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领益智造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50元/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分别于 2024年 3月 11日及 2024年3月 1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2024年 5月 20日,公司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 30日。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拟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所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7.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7.47元/股(含);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386,88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9%;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693,44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39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最高成交价为 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3元/股,成交金额为 59,947,339.1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3 炜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炜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炜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 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5元/股(含)。若以回购金额上限 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8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56%;若以回购金额下限 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28%。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 24.80元/股。若以回购金额上限 2,000万元(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24.8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0.6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7%;若以回购金额下限 1,000万元(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24.8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0.3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3%,最高成交价为 13.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7,333.9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3 丽珠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丽珠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9日召开了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 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3年第二次 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于 2024年 6月 14日召开了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4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授予董事会回购本公司 H股的一般授权》。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 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0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20),公司将以不低于人民币 4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的回购总金额,以及不超过人民币 38.00元/股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 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 A股股份共计 9,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 37.45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 32.95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0,114,122.8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 H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回购本公司 H股的一般授权,公司将通过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进行场内回购,每次回购价格不高于相关回购日前 5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的5%,回购的 H股股份将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回购了公司 H股股份共计 1,9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购买的最高价为港币 25.55元/股,最低价为港币23.75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港币 48,823,9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 H股的一般授权。 后续公司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8 宁波韵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波韵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金额下限为7,500万元,上限为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03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进行相关股份回购操作。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799,8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13%,成交的最高价为5.80元/股、最低价为5.28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75,864,030.9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8 友发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友发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本次拟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39 元/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 2024年 6月 14日及2024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报告书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2024年 6月 14日,公司实施首次股份回购,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截止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9,456,1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6%,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最高成交价为 5.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9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256,729.54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 19,456,139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号码:B885779792)用于可转债转股。 该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8 巨星农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巨星农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21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和2024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96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购买的最高价为20.48元/股、最低价为18.0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8,992,783.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3,02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9%,购买的最高价为20.48元/股、最低价为16.2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3,218,694.0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8 山东玻纤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东玻纤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的公司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4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及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8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8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68元/股,最低价为 4.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90,521.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90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4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68元/股,最低价为4.0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058,179.7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8 康欣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康欣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4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1.40元/股、最低价为1.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5,48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2024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4年10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4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11%,购买的最高价为 1.40元/股、最低价为1.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995,48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8 通用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通用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9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 2024年 7月 6日披露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0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2,6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购买的最高价为 6.08元/股,最低价为 4.3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5,609,02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8 滨化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滨化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9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 5.0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 12个月内。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9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5%,购买的最高价为 4.28元/股,最低价为 3.7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4,485,1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下同)。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9%,购买的最高价格为 4.28元/股,最低价格为 3.19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 6,848,100.00元。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8 永创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创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2,000万元(含)-3,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1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04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78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6%,购买的最高价为 6.59元/股,最低价为 6.07元/股,支付的金额为 5,048,101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4年 10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盛泰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泰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2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5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6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利润分配,自 2024年 6月 5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0.6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0.57元/股(含),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 378.43万股至 614.9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2,085,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1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6.00元/股,最低价为 4.41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80.9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华达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达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8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暂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国邦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邦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国邦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2024-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212,4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1%,成交的最高价为 18.66元/股,最低价为 13.0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00,995,16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诺唯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诺唯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004)。 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涉及的具体股份数量以本次回购完成后的回购股份总数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038)。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9.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 — 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达到 4,301,724股,占公司总股本 400,010,000股的比例为1.08%,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7.65元/股,最高价为28.65元/股,累计支付金额为104,011,578.16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誉辰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誉辰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2024年6月22日披露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8)。 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7.0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76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88,783股,占公司总股本56,000,000的比例为0.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3元/股,最低价为20.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5.908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上述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山东钢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东钢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含),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1.9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截至2024年10月31日, 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96,170,45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989%,购买的最高价为1.35元/股、最低价为1.14元/股,已支 付的总金额为120,385,235.9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兰花科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兰花科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6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00元/股,回购用途为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兰花科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38)。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每月公告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回购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9,112,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36%,回购的最高价格为9.20元/股,最低价格为 7.51元/股,总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75,665,196.4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和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恒瑞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瑞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3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且不超过12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6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4,936,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成交的最高价为57.01元/股,最低价为39.0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206,951,066.6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华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80元/股(含); 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公司因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6月 27日起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7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华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华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华泰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3月 5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5,6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成交的最低价格 2.99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 3.73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89,013,854.86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已披露的既定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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