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5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18:48 欣锐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欣锐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11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007)、《回购报告书》(2024-01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612,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最高成交价为20.6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9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9,999,594.4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1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盈趣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盈趣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9月 9日召开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2日和 2024年 9月 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2024年 10月 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7.00元/股(含)调整为 16.87元/股(含)。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31,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41%,最高成交价为14.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998,154.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浙农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浙农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公司于 2024年 9月 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1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9月 14日、2024年 9月 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5,610,2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8%,最高成交价为 8.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19元/股,成交总金额 46,768,236.7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完美世界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完美世界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 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20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170%,最高成交价为 11.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2,892,64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秦川机床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秦川机床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 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4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 2024年 7月 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年 7月 26日召开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3月 16日、2024年 4月 16日、2024年 7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21)和《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60,2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436%,最高成交价 9.00元/股,最低成交价 7.23元/股,成交总金额 21,105,858.1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一心堂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一心堂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召开的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63元/股,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号)及2024年7月4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9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收盘,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026,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6823%,最高成交价15.43元/股,最低成交价10.91元/股,成交总金额129,293,764.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0.63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第 1 页 共 2 页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华盛昌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盛昌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含),且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9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28.4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18,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4%,最高成交价为27.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380,694.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北京科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北京科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6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于2024年10月22日进行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836,892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45%,最高成交价为 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3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5,250,827.2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7.26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恒逸石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逸石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五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五期)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五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111)。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并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五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五期)股份数11,2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6.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24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71,565,263.55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8:48 贝因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贝因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5.20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5,769.2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16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7,093,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6%,最高成交价为3.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2,350,815.9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横店东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横店东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及《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380,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9%,最高成交价为 14.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1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259,978,670.7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 (二)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均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价格上限,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金额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资金总额上限; (三)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郑中设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郑中设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3.44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作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13.44元/股调整为13.25元/股。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作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13.25元/股调整为13.06元/股,自2024年9月5日起生效。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049,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89%,其中最高成交价为6.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001,071.06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英华特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英华特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华特”)于 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2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1.05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于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 公司在2024年9月19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英华特涡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62,5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最高成交价格为34.2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29.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135,922.4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欣旺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欣旺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一、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 2月 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9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因2023年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19.78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基于目前资本市场变化情况及公司股价变化情况,结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经营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公司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为28.80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10月29日起生效。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6日、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6月13日、2024 年7月2日、2024年8月3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9日、2024年 10月 30日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09)、《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1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16)、《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欣>2024-01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2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34)、《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58)、《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再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6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73)、《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7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7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84)、《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96)、《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08)、《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13)、《关于调整再次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124)。 二、再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12,948,3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862,217,256股的0.70%,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最高成交价为18.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7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34,497.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通裕重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通裕重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并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3元/股(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和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和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2)。2024年10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借款金额不超过回购金额上限,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借款期限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增持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止上月末的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止2024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力合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力合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合科技”)于 2024年 2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1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公司于 2024年 2月 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 因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1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0.82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年 5月 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受市场行情、公司股价变化、资金安排计划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预计在原定的回购期限内无法完成回购计划。公司于 2024年 8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期限延期 3个月,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4年 11月 5日止,本次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调整。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5,627,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最高成交价为 11.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20,262.4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天元宠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元宠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年 8月 5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24年 7月 18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和 2024年 8月 6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2024年 8月 1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 8月 14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自首次实施回购开始起至 2024年 10月 3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本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040,23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4129%(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6,000,000股),最高成交价为 18.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5.8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1,571,497.1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依据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继续 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金禄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禄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上限为人民币24.9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7日及2024年3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55,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0%,最高成交价为2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9,22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金风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风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金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4年 8月 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并经 2024年 9月 19日召开的 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4年 9月 2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发行的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股份回购数量不超过 4,225.00万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4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hkexnews.hk)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 A股股份共计 41,928,1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 0.9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1.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9.4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39,238,786.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8 徐工机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徐工机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28日、2024年 5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 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以自 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30,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18)和《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 公司已于 2024年 7月 3日实施完成 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 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8.5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32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 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6,478,280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48%,最高成交价为 7.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17元/ 股,成交总额为 372,671,433.5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 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 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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